关于进一步做好开放型经济信息提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1-11-03 16:20:02   来源:   + 放大字体  - 减小字体

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王林云

赣市开放领电〔2011〕2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开放型经济信息提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市委有关部门,市直、驻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各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收集整理,从中挖掘商机,为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信息支撑,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每半月提报一期《全市开放型经济动态信息》,呈报市四套班子领导,发送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直有关单位;每周全面更新一次赣州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现就做好信息提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报单位

1、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

2、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市政府各驻外机构。

4、市直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市十大重点产业招商小分队牵头单位。

二、提报内容

1、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开工、投产情况。

2、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企200强,以及央企、大财团的背景资料,重点是投资战略、发展动态、产业(企业)转移信息等。

三、提报形式和提报时间

1、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每月1日、15日,详见附表。

2、国内外优强企业信息、产业(企业)转移动态信息即时提报。

以上所有信息均分别提报至市商务局(传真:8196181,电子邮箱:jxgzwmj@163.com)和市招商服务中心(传真:8196053,电子邮箱:hezuoban@163.com)。

四、有关要求

1、开放型经济信息提报工作将列入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落实分管领导,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提报及相关联络工作,并于2011年11月7日前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发至市招商服务中心。

2、各项目信息提报单位要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市招商部门将不定期对有关信息特别是项目开工、投产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抽查。一经发现有虚报、迟报或者不报信息的,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3、同一项目在同一类别(洽谈、签约、开工、投产)中不重复上报。

4、市招商服务中心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外来投资客商信息库、赣州籍在外成功人士信息库、国内外优强企业信息库等招商信息数据库。

附件:1、《赣州市20 年 月(□上/□下)半月招商引资洽谈项目统计表》

2、《赣州市20 年 月(□上/□下)半月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统计表》

3、《赣州市20 年 月(□上/□下)半月招商引资开工项目统计表》

4、《赣州市20 年 月(□上/□下)半月招商引资投产项目统计表》

以上表格电子文档模板可在赣州市招商引资网下载。

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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