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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
王林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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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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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开放领电〔201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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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厦门举办投资环境推介会的预备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市委有关部门,市直、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加大承接闽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厦门市举办投资环境推介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初定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
地点:待定。
二、参加人员(约260人)
1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
2、 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2 、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赣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县(市、区)、赣州开发区商务(招商)部门主要负责人。
3 、邀请客商150人。
4 、厦门部分媒体、赣南日报社、赣州电视台记者。
三、主要活动
1、在厦门部分主流媒体宣传推介赣州。
2、市领导走访企业、商(协)会,重点走访厦门市及周边地区知名企业。
参加人员:市领导、部分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领导。
3、举办赣州(厦门)投资环境推介会。
参加人员:参会客商、全体与会人员 。
四、参会费用
市领导和工作人员费用、筹办会议的前期工作经费,以及用于举办推介会的会务、交通、宣传、宴请、礼品等公共费用由市财政统一安排。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五、其它事项
1、请各参会单位将邀请客商名单、需市领导走访的重点企业(商会、协会)名单、推介项目、签约项目、参会人员名单填好后于 11月11日前报市招商服务中心招商服务科,联系人:刘伟华,联系电话:0797-8196052,邮箱:hezuoban@163.com。
2、请有签约项目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准备好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带到会上签约。
3、请需要在召开会议的酒店预订房间的县(市、区)参会单位与市招商服务中心联系,市招商服务中心将提供预订酒店的联系电话,具体的预订联系由县(市、区)参会单位自行负责。联系人:刘东明,联系电话(传真): 0797-8390920,邮箱:hezuoban@163.com。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确保活动成效。此次活动对我市承接闽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为明年招商引资工作打好基础的一项重要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参会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 、认真做好宣传推介和客商走访工作。各参会单位近期要主动加强与闽三角地区客商的联络,拜访重点企业、商会、协会,为本次投资环境推介会宣传造势。要按照所分配的名额邀请闽三角地区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参会,对意向投资额较大的重要客商或重点商会、协会可推荐市领导走访。赣南日报社、赣州电视台要派记者随行报道。
3 、积极跟进,促成在谈项目签约。各参会单位要加强项目调度和跟进,积极促成在谈项目转化为合同项目。此次推介会要求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至少要有 1个5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投资规模较大的一产、三产项目上台签约。签约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
附:
1、邀请参加赣州(厦门)投资环境推介会客商名额分配表
2 、赣州(厦门)投资环境推介会邀请客商名单
3 、需市领导走访的厦门市及周边地区重点企业、商会、协会名单
4、赣州(厦门)投资环境推介会推介项目汇总表
5、赣州(厦门)投资环境推介会签约项目汇总表
6、赣州(厦门)投资环境推介会参会人员名单
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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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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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