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发〔
2009〕
16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赣州市现代服务业
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现代服务业
2009年工作要点》已经
2009年
2月
25日市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赣州市现代服务业
2009年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化和社会化程度,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工作部署,坚持以城市化和工业化带动提升现代服务业,以旅游业、专业市场和现代物流业为重点构筑现代服务业新体系,努力把我市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目标
总量目标:
加快服务业发展步伐,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
1—
2个百分点。
就业目标:扩大就业规模,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稳中有升。
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业
一是继续
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项目的建设力度,加快赣州市综合物流园区项目、赣州市中心城区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整合好现有物流资源,巩固传统物流业现有成果。(牵头单位:市物流办,责任单位:章贡区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是
引进和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合理、技术装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的现代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牵头单位:市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章贡区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是充分发挥好赣州地方铁路建设投资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做好我市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建设的资金筹措、规划、建设、监理和运营管理,并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为铁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
(牵头单位:市地方铁路公司)
(二)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
一是落实好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银行、保险、融资租赁等现代金融业务发展
,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银行贷款、项目融资、股票上市和发行债券等渠道筹措资金
。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
二是
对有一定还贷能力的城市生态建设、环保和重点公路项目,以及城市供水、公交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简便易行、合法有效的融资担保。
(牵头单位:市中小企业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
三是根据典当行业的发展规律,吸取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做大现有典当企业;同时,争取年内成立
1—
2家规模大、管理规范的典当企业。
(牵头单位:
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