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赣州市新城区兴国路
项目单位:赣州市群众艺术馆
建设内容:新建。占地总面积20亩,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展览厅、剧院、影视超市、教室、舞蹈排练厅、音乐厅、多媒体展厅、会议室等专业用房若干。
建设条件:赣州市新区尚未建一个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选址在新区繁华地段,人流量大,交通便利,水电到位。
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计人民币2870万元。其中征地费900万元,土建工程1000万元,室内外装修、装饰500万元,配套设备设施470万元。
市场预测: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水、电、通讯等设施齐全,发展空间广阔。赣州现有830多万人口,文化消费群体大,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
效益预测: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可常年举办演出、展览、培训。年培训收入180万元,演出场租收入60万元,展览租金收入50万元,及其他租金收入20万元,年总收入310万元,9年收回投资。
合作方式:合资。政府投资50% ,投资方投资50%。
前期工作:建设用地符合赣州市总体规划,已编制项目建议书,制订了可行性报告。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晓晖
电话传真: 0797—8275911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姚府里2号
邮编: 341000